好事须相让,恶事莫相推 | 修身诗课16
今日主题词:谦让
朗读 | 片刻
好事须相让,
恶事莫相推。
但能辨此意,
祸去福招来。
——唐·王梵志《梵志诗》
清·丁观鹏《太平春市图》局部
王梵志的家世和生平的具体情况,现在已很难确切知道。他大概生活在隋末唐初时期,出生时家庭还比较富裕殷实,五十岁左右家道中落,他因此饱尝了穷苦生活的辛酸,也深刻体验了世态炎凉、人情冷暖。王梵志思想十分错综复杂,杂糅了儒释道三种成分。
这首诗体现了王梵志诗语言浅切明快的特点。诗中阐述的道理似乎也很简单:遇到好事要让给别人,碰到坏事却不能推诿于他人。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,就能避祸得福,一生平安。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“好事”与“恶事”的内涵。王梵志诗常常宣扬佛教的“奉行诸善,诸恶莫作”,其诗中有“恶事总须弃,善事莫相违”两句,与这首诗中的说法似乎有冲突。其实“恶事总须弃”两句是指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,而“好事须相让,恶事莫相推”两句中的“好事”与“恶事”是指利害关系上的有利与无利。这首诗揭示了得失与祸福的辩证关系,阐明了互相谦让、吃亏是福的道理。这两句诗告诫世人在利益面前要学会谦让,遇到不利的事情时要敢于承担,这样才能去祸得福。
儒家文化十分推崇谦让的美德。据古史记载,在舜、文王等贤明的君王当政时,耕田者纷纷让畔(给对方更多的土地),把官位让给他人的事迹也为数不少。道家则认为退让是保全自我的重要方法。“好事须相让,恶事莫相推”两句包含了儒家道德和道家智慧两种成分。无论怎样,崇尚谦让对于我们的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行有着重要意义,它既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安宁,更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。
>本系列文字均摘自《诗歌与道德名言》一书,联合撰稿人:莫砺锋、李南晖、徐国荣、郝润华、张智华、殷祝胜、党银平、胡传志、路成文、吴正岚、孙立尧。
【往期回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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